工作职责:
1.在上级武装部党委、镇党委和镇政府的领导下,开展工作,对辖区内的民兵、预备役工作负完全责任。
2.负责本辖区内的民兵、预备役的编制,组织建设,军事训练以及政治教育。
3.负责搞好辖区内的征兵和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,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军烈属的优抚工作。
4.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各项战备执勤任务、组织发动民兵积极参加“两个文明”建设。
5.负责搞好本辖区内民兵干部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教育。
6.负责拟定辖区内战时动员计划,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7.战时负责本辖区内的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、预备役人员参军参战,支援前线,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。
负责人:司宪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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